客户背景
l 吴先生50岁,共有两段婚姻;第一任妻子于2005年去世,吴先生与其育有ニ个女儿;于2010年与第二任妻子李女士结婚,婚后无子女。
l 吴先生和李女士父母均已去世;李女士42岁,与前夫育有一子,吴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继子尚未成年,双方存在抚养关系。
l 吴先生大女儿今年26岁,已婚;小女儿今年22岁,未婚。吴先生最疼爱小女儿,所以希望能将财产更多地给到小女儿。
资产情况
4处房产(婚前个人房产),大量现金资产。
个人意愿
本人离开后,4套房产中李女士、大女儿两人各得到一套房产,小女儿分得两套房产。
沟通过程
一、风险分析
l 法定继承风险
由于吴先生和李女士属于二婚,且都在婚前育有子女,如果不订立遗嘱,吴先生先于李女士去世,吴先生留下的财产将由其两个女儿,继子(存在抚养关系)和妻子平均继承,和其意愿不一致。
如果没有订立遗嘱,在吴先生去世时,若两个女儿当时已结婚,那么两个女儿继承到的财产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若女婿跟女儿离婚,女婿有权分走一半。
l 家人内斗风险
即使有订立遗嘱进行安排,但因为继承人众多,且资产价值不菲。在进行分配时仍可能产生很大的矛盾,现金部分建议用保险来进行传承,以保障小女儿的权益。
二、解决方案
1、吴先生在中华遗嘱库订立一份真实合法有效的遗嘱,由专业律师为吴先生规划财富传承方案,遗嘱可以起到财产清单的作用,并且每年为吴先生的资产进行检视,避免出现资产下落不明的风险。
2、在遗嘱中写明分配意愿,并注明继承人继承到的财产只作为个人财产,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在中华遗嘱库保管遗嘱,无需担心遗嘱丢失、被篡改、私藏的风险,更不会因遗嘱效力被质疑而束手无策。当继承人之间产生矛盾时,中华遗嘱库可以作为第三方进行继承调解。
3、现金部分通过购置保险来实现传承,从而绕过继承权公证手续,实现无缝传承。吴先生作为投保人,自己作为被保险人,将生存受益金指定为自己享有,将身故受益金指定为小女儿享有。
沟通结果
财富传承风险理念引发客户的关注和认同,“遗嘱+保险”模式全方位解决了客户财富传承问题。
吴先生在中华遗嘱库订立商业遗嘱进行相关资产安排,并通过保险完成一部分现金资产的无缝传承。